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3-000979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文 号 | 镇科教体字【2023】271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各镇(办)小学,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工作安排,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科学评价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和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8日,调查方式为网络问卷。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为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基础教育学段(不包括中职,下同)的学生,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社会人士3类人群。问卷内容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各有侧重。每份问卷分为基础信息和选择题两部分。
三、调查的具体措施
以二维码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开展问卷调查。被调查者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选择相应身份后进行填答。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是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省考评办法,满意度调查结果将按照20%的权重计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职评价综合评分。各镇、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让社会各级知晓并积极参与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2.即刻发布。各校要精心组织,按时限要求,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链接、工作群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
3.精心组织。各校要鼓励教师、家长及学生等积极参与活动,扫码进入后选择相应身份进行填答,确保让更多调查者参与调查,更多人关心教育发展。
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