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0552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各股室:
《镇安县招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镇安县招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制度》《镇安县招商服务中心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已经中心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安县招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镇安县招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求
1.全体招商干部要按照“发展为要、项目为王、招商为先”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社会资本服务”意识,积极为客商在镇安投资兴业做好协调服务、为招商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要有“创新、务实、担当”的工作精神,要有“讲规矩、讲政治、抓落实”的政治觉悟,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服务投资客商要人诚事公、雷厉风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情况的发生。
4.领导班子不要以个人喜好用人做事,中心内严禁搞小团体(圈子),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狠抓制度执行,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团结、互相尊重、公平包容的工作环境。
5.办公室要主动担当作为,为各业务股室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和保障,各业务股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创新干好业务工作,确保中心有序运行、高效运转。
6.中心推行办公系统自动化,包含:考勤、收发文、请假、采购预审等,提高运转效率,降低运行成本。要遵守保密工作法规制度,做到“上网文件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7.要加强中心机关党风廉政工作和干部作风建设,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清单责任。
二、学习制度
1.学习形式。通过定期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专题学习、周例会干部领学、支部党课等方式学习,也可采取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观看专题片等形式相结合做好学习。
2.学习内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新发表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等内容;传达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要加强业务工作、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理论文章、中国共产党党史及其他有利于提高中心干部工作能力文章的学习。
3.学习要求。“第一议题”由中心党组书记领学,办公室提前选定学习内容报中心党组书记审定后组织落实。要加强学习的理论研讨,根据工作需要,干部对学习内容要谈感想。要坚持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一般在周例会安排落实,鼓励干部自学相关政治理论并分享学习成果感受。
三、工作纪律
1.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夏令时为:15:00-18:00)。
2.请假。上班时间因公不在岗位的,要安排B岗替岗;请假1天以内(包含1天)的,由副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副主任审批后由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全体班子领导审批,要按照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
3.加班。按照工作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主动加班完成,确保工作不延误;却因紧急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完成好工作任务。办公室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替岗。需要请假的干部必须提前找好替岗干部,交接好手里的工作,经替岗干部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请(休)假,如因病请假,需将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相关资料,请假时一并上(补)传审批。
四、公文处理
中心所有公文,含:收发件、工作通知、宣传稿、讲话材料等,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审阅,公文要通过办公系统流转(保密文件除外),办公室做好督促,相关股室做好落实。
(一)收文
1.凡发送中心的文件、通知、资料、信函等,必须按规定流转。经中心领导批示后予以办理。
2.紧急公文流转要随接随传,一般不超过1小时;一般文件流转不超过2小时(节假日或下乡例外不超过3小时)。节假日期间文件流转要及时处理,不能误事。
3.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处理好当天的来电、来文、来访的登记和办理工作,遇有重要工作要及时汇报。
4.保密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同志流转,从文件的领取、登记、流转、落实、归档形成工作闭环,非办理人员严禁翻阅,任何人严禁复印、扫描、识别、拍照和转发、留存等,办理完毕后立即放入保密档案柜。
(二)发文
1.严格控制发文范围,提倡少发文,发短文。
2.文件起草应遵守公文规范,一事一文,在系统内起草、修改,经中心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报送相关单位。
3.印章由专人管理,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
(三)落实督办
1.工作落实。一般情况下,工作落实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督办,股长(主任)具体负责,干部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各股(室)之间的工作协作,对其他股(室)需要协作的工作事项要积极配合。
2.工作督办。分管领导是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协调督办,化解工作困难。要及时掌握、督促工作进展情况。
3.工作协调。工作落实中,日常业务工作需要其他股(室)配合的,由股(室)负责或业务牵头同志直接协调落实;难度较大事项由牵头领导协调各股(室)落实;重大或业务量较大的工作事项,由牵头领导和股(室)分管领导商议后落实,需要班子集体研判的要及时商议,结果要及时反馈,确保按要求落实到位。
五、档案管理
(一)档案的收集及管理
1.中心档案是中心所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纸质、照片、音频、视频、光盘等)文件材料。
2.为加强中心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由办公室通过办公系统收、发文功能集中保存,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删除和修改。
3.年末,将文件打印归档,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编制档案盒封面及盒背项目并排列放入档案柜。
(二)档案的利用
1.需要查阅各股业务档案资料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2.需要查阅办公室收发公文、会议记录档案资料的,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保密文件档案,非办理人员一律不予查阅,办理人员查阅的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任何人严禁复印、扫描、识别、拍照保密文件;
4.财务档案非财务人员一律不予以查阅、拍照、复印等,上级调查需查阅、复印的,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5.调阅档案要爱护,严禁拆卷,不得在档案文件上圈点划线、增删涂改。
六、值班制度
1.中心日常值班由办公室负责,法定节假日由办公室安排所有干部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应按时在岗在位,下班前检查好办公室水、电、关好门窗、检查电器、防盗、防火,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3.节假日期间,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心《值班安排》落实好值(带)班责任,严格遵守省、市、县值班管理有关要求,处理好当天的来电、来文、来访的登记办理,如遇重要工作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值(带)班领导。
4.值班人员若因值班责任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工作责任。
七、会议制度
(一)中心周例会
1.中心实行周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体干部参会,主要进行“第一议题”学习、通报上级会议精神、干部学习交流、安排部署当前工作。
2.会议讨论研究决议的事项要如实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拟定《镇安县招商服务中心周工作安排》,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股室工作人员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主任办公会
中心实行主任办公会制度。办公会由中心主任、相关副主任和股室干部参加,主要研究临时、紧急性工作。
(三)中心党组会
1.中心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后,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中心党组成员参会,业务干部根据具体审议事项需要列席。
2.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形成《党组会议题清单》并通知党组成员及列席工作人员参会。
3.党组会主要研究内容为:(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商洛市委、市政府和镇安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指示;(2)讨论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有关事宜;(3)讨论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及股室人员分工;(4)讨论研究人事考核奖惩等有关事宜;(5)讨论审定中心总体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文件、重要工作制度等;(6)讨论研究重大资金开支有关事宜;(7)讨论研究中心机关党的建设,加强中心机关作风建设,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8)讨论研究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等问题;(9)需要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4.需经党组会研究的事项由党组成员提出,在党组会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各方意见后确定最终意见。涉及“三重一大”等须报请上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席的,由办公室做好协调对接。
5.党组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按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保管、存档、查阅。会议如需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负责拟定。
八、卫生制度
1.各股室工作人员下班前做好办公室卫生。包括整理桌面、扫地、拖地、垃圾清理、垃圾袋更换,保持地面干净。
2.每天下班前检查关闭电器,确保电脑、打印机、空调、电暖气等办公设备关闭后方可离开,因设施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固定资产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办公室必须保持文案整洁,办公桌上文件摆放整齐,文件柜文档摆放有序,办公桌、文件柜不得放置非办公用品。
4.爱护办公设施,保证办公设施无缺损、无毁坏,下班关好门窗。
5.办公室负责会议室卫生清洁及设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