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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全县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10:09 来源:司法局 编辑: 司法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506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30 文  号 镇司发〔2024〕78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各镇办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今年9月1日是我省第十七个法律援助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公众知晓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陕司办通〔2024〕89号)的文件要求和商洛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县局决定于9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围绕“法援惠民生”工作目标,强化法治保障,聚焦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深化全县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以良好法治环境支撑和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全覆盖。加大实体平台建设。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咨询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指引,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普及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加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覆盖面(12345政务热线),在乡村实现“7+24”小时全时段热线服务,并通过标语标牌、便民卡等方式向乡村群众普及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推进网络服务平台大众化。加大陕西法律服务网在乡村的覆盖面,实施“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在乡村地区配备“云律所”、“法律服务机器人”等,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在线办理公证、视频咨询等服务,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设置法律援助普法专栏专题,推送乡村振兴相关法律知识,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工地、进市场,针对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开展“薪暖农民工”“城暖农民工”“护苗行动”“拥军优属”“敬老助残”等系列活动,实现法律援助宣传常态化。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乡村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宣传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广泛覆盖乡村,引导乡村群众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县司法局将适时在中心广场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请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按要求参加活动,宣传股、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好活动。

(三)开展专项活动,深化法律援助精准服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五好”要求,落实《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农民工维权案件做好咨询解答、线索收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必要时实行预约上门服务或远程服务;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提供就近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一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加强社区、村组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统筹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基层依法治理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主动向乡村延伸,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困难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为重点对象提供针对性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三是开展法治乡村关爱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结合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守正创新培育全国性民俗节日,加快推进化风成俗。零距离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精准提供法律援助,用典型案例引导乡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营造乡村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充分认识开展系列宣传服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谋划好宣传服务活动。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贴基层群众,突出基层特色,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活动落实到位,人员组织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工具,开展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及时发现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并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干事有声、落地有声、传播有力”的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

(三)注重服务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地宣传服务活动要贴近乡村群众,针对群众需要制定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热情受理法援申请,用心办理各类案件。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服务相结合,确保法律援助宣传常态化、便民化。

镇安县司法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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