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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 10:10 来源:司法局 编辑: 司法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505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07 文  号 镇司发〔2024〕34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安县司法局

2024年4月7日

2024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围绕“一个统筹、五大职能”,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一条主线、四大重点”,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镇安、平安镇安,为打造“一厅四地”和镇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走深走实

1.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2.扎实推进法治镇安建设工作。综合运用法治考核、法治督查、述法点评等多种方式,加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 落实推进情况检查指导力度,强化督察和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法治督察与县委巡察工作贯通协同,确保我县法治建设任务全面落地。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安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镇安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坚持和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水平,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积极配合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建设。县、镇(街)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落实文件“三审”程序要求,严格执行文件备案审查“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核机制,强化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达到100%,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出台我县贯彻落实责任清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将《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和法治督察范围,夯实党委领导职责和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5.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梳理形成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强化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普遍建立行政 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 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和培训考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每年组织开展1次执法“三项制度”质量考评,并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本年度开展案卷评查2次,以评“案”促学,以评优“引”学,推进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向纵深开展,促进文明规范执法再上新水平。

6.完善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规定新要求,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听证、专家论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等制度。加强“府院联动”,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分析研判,常态化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立健全 行政复议约谈提醒通报制度,召开行政复议案件通报会,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案例,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功能作用。在全县15个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规范代办点实质化解争议和便民服务流程,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及场所规范化建设,办案场所实现接待、听证、调解、审理、阅卷、档案室功能齐备,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质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树牢程序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

7.健全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查和违法行政行为排查整治,坚决杜绝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变相设置和实施行政许可。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服务名称、服务内容等基本要素统一,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和全环节覆盖度,建立健全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政府信息 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法治教育,推动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8.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关键少数”、青少年这个“重点多数”,健全覆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及各方普法主体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提升重点对象普法效果。推动《镇安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压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加强督查检查。持续做好“法律九进”活动,让法治之光照亮栗乡大地。

9.持续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开展“美丽栗乡.法治镇安”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和“爱我家乡·法治护航”短视频、随手拍大赛活动,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四长(县长、局长、镇长、村主任)讲法活动。巩固提升我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效,积极推进镇(街)宪法民法典主题公园(广场)建设,开展机关“学法用法标兵”宣传选树活动,开展普法创新精品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创建及“四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开展法治“三微”作品征集评选及展播活动。推广法治微电影、“天天学法”短视频,让“指尖学法”成为普法新时尚。

三、强化法治为民,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10.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巩固提升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质效,为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做好参谋。深入推进律师结对服务重点项目和“万所联万户”活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公证质量大评查和公证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能力水平。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

11.持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围绕“五点希望”,深化律师行业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精、专、特”方向发展。强化律师执业监管,加大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执法司法人员、案情炒作等违规问题整治力度。建立法律服务行业信访投诉处理机制,严厉打击法律咨询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违规代理、非法牟利行为。

12.持续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立足现有资源,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机关、进镇(街)、进村(社区)、进企业、进社区“五进”活动,指导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开展工作,推动法律服务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支持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深度参与生产活动,有力服务实体经济。选聘律师担任重点项目法律顾问,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尤其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注重用法治思维破解手续审批、征地拆迁、产权纠纷、土地保障等问题,助力项目进度,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社会稳定,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3.持续加强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提升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效能。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局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着力推动智慧矫正建设工作落地落实,推进县社区矫正工作智慧化、信息化、科技化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14.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落实《商洛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以及执法文书、工作台账指引,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每月一主题”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质量。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情况分析和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监管和教育帮扶工作,确保安全稳定。严格执行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协调做好临时救助、社会帮扶等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加大安置帮教基地过渡性安置实体创办力度,切实做好“三无”等特殊困难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性安置工作。

15.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紧紧依托县、镇办综治中心和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组织体系,扎实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充分发挥片长的作用,确保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和行业全覆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加强矛盾纠纷预警、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

16.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为契机,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修订《镇安县村级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资金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制度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力开展“枫桥式”调委会和工作室创建活动,逐步实现县镇村品牌调委会全覆盖。

17.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2024年要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提升,扎实开展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调解案件卷宗质量评查活动,加大人民调解案件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完善全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与县法院对接联系,积极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台,推动我县诉调对接中心“一站式”平台建设,逐步在全县两个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室,引导律师积极参与调解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五、强化基层基础,锻造一支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18.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党建引航.红映栗乡”这一品牌,实施“党建+法治”主题活动,持续推进学习型、过硬型、担当型、创新型、服务型“五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创建。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自觉践行司法厅党组“十带头”“十表率”要求,扎实开展“比一比看谁工作优、评一评看谁作风硬”活动,做到单项工作有特色,整体工作有名次,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本领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每个司法所和县局机关各股室围绕各自的业务打造一个业务工作亮点,形成多点开花、精彩纷呈的工作局面;每个所、局机关股室每月要上报一篇信息稿件,做到人人出实策、献实招、办实事、见实效。

19.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全县15个司法所已分批创建命名为“六好司法所”,所有司法所要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积极争取创建为全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请示县委为茅坪、木王、大坪司法所配齐司法所长,通过招录和转岗形式为木王、茅坪、柴坪司法所配齐一名司法助理员,确保有人干事,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0.全面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廉政大家谈”和警示教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定位,树立工作信心,克服畏难情绪,把司法行政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找准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作风能力新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对司法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分批次开展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岗位大练兵”等专项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确保能干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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