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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06 14:37 来源:生态环境局 编辑: 生态环境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716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关于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2411520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镇安县生态环境信访件3件,现将第018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县区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01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镇安县回龙镇枣园村五组庙子沟口有一家塑料加工厂,污水排放不达标;晚上8点以后生产产生刺鼻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镇安县

1.“污水排放不达标”问题。该加工厂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材料清洗和挤压拉丝环节降温废水,生产废水全部排入沉淀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核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该加工厂及沉淀池外侧河道水质清澈,河床无污染沉淀物,无外排和溢流痕迹。生活废水排放至旱厕,定期清掏还田,无外排现象。经走访周边三户村民,均反映该加工厂未出现污水外排的情况。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于2024年11月5日委托第三方机构中量检测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加工厂外侧河道上下游水质进行采样,出具监测报告(编号HJ2411-0068)结果显示该加工厂下游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2.“晚上8点以后生产产生刺鼻气体,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现场核查时,该加工厂未生产。查阅2024年生产台账记录显示1月、2月、7月停产,其余月份间断生产,共生产57天,最后一次生产时间为10月22日每天生产12小时,自上午8时至晚20时查阅生产设施工况台账信息表、塑料颗粒台账信息记录表、废气污染设施基本信息与运行管理信息表,台账建立齐全,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查阅排污许可资料,该加工厂2024年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委托陕西宸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废气、噪声监测。热熔挤出废气排放口DA001监测因子为氯化氢、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废气监测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大气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要求。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均能正常开启使用。经走访周边三户居民,反映该加工厂晚上未生产,也未闻到刺鼻气味,对周边村民的生活未造成影响。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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