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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主城区和镇村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16:13 来源:镇安县人民政府 编辑: 卫生健康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72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8-17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广大居民朋友:

为保障您和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切实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根据商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镇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决定于2022818日开展主城区和镇村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4个镇和永乐街道所有常住居民及流动人口。

二、采样时间

2022年818日(星期四)早6时至11时。

三、采样点设置

按照《镇安县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镇防肺领组发〔20222号),由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统一安排,所有采样人员分时段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采样,具体以镇(街道)、村(社区)通知的核酸采集地点和时间信息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服从安排,携带手机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无智能手机或无手机的人员,由社区工作者提前通过核酸检测系统预约登记、获取二维码、凭码登记采样),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要求,分时段、分批次,有序到达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做好个人防护,采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排队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扎堆。

(三)下列情况不参与本次集中核酸采样:

1.落实管控措施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由镇、村组织落实核酸检测;

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必须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

3.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就诊;

4.参与采样的医务人员于81724时前,在所在医院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四)核酸采样时间段内(6时至11),所有采样区相对静止,所有人员按要求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1.所有参与组织本次核酸采样的工作人员均在所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2.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工勤人员等)、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由所在医院就地完成核酸采样;

3.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到采样点参加采样的人员,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带领流动采样组上门采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互相告知,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参与配合核酸检测,共同织密筑牢疫情防护网,齐心守住全县疫情防控安全线。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制造传播谣言、妨碍核酸检测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果断快速处置。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

镇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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