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2-000037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商办字〔2021〕109号),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夯实各级主体和相关部门责任,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衔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责任体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县级领导对分管部门和包抓镇办有效衔接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负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行业主管责任和具体工作落实。镇办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
二、完善推进机制
(一)建立定期不定期报告机制。坚持每半月例会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听取县级相关部门、有关镇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坚持月碰头会制度,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听取县级相关部门、有关镇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定期不定期汇报工作,其他县级领导根据分工和工作需要,听取分管部门和包抓镇办相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有关重点工作。
(二)建立全方位协调推进机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调度会议,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县乡村振兴局具体组织,通报各部门、各镇办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安排和推进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根据日常工作需要,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其他县级领导可根据分工,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督促推动工作落实。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一般业务性工作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召集,有关责任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三)建立五强化五确保机制。强化驻村力量,补齐调优帮扶力量、选优配强驻村干部、全面夯实责任,确保各级责任落实到位;强化动态监测,建立“人盯人”+防返贫监测、重点监测户纳入和潜在风险户研判机制,确保弱项短板排查到位;强化精准帮扶,对收入不稳定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风险隐患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帮扶,确保风险隐患消除到位;强化学习培训,推行一周一学习、一月一授课、一季一轮训学习培训制度,确保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强化督导考核,坚持自查与暗访、激励与惩处、从宽与从严相结合,确保纪律作风保障到位。
(四)建立常态化督导暗访机制。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办、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督导暗访组,每月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联合暗访督导,及时将发现问题通报交办、跟踪督办、督促指导镇办和部门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并根据推进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回访,全面彻底抓好整改。对发现问题较多,且督而不改、屡改屡犯的,及时启动约谈程序;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且影响恶劣的,提请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定考核评价体系,从严从实开展考核。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对考核结果进行专项通报,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切实引导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责任,敬终如始,真正把“三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县级领导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包镇(办)联村工作机制,深入所包联镇办“解剖麻雀”,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镇办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动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密切配合协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中央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制定规划,部署推进重大决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难点问题;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好行业政策措施,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其他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驻村帮扶、消费帮扶等工作,同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的,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随其职能职责划转。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要扎实开展“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强化“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常态化开展到村“六查”入户“六问”行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