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反映遛狗不牵绳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5-05-08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是骊珠广场的居民,现就本小区内长期存在的遛狗不牵绳问题向您反映,恳请相关部门介入整治,保障居民生活安全与环境秩序。 存在安全隐患与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携犬出户应使用牵引带、主动避让他人并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遛狗时不牵绳已明显违反相关法规,亟待执法部门介入管理。 1. 请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物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遛狗行为进行警告或处罚; 2. 督促物业加强日常巡逻,设置文明养犬提示牌,并通过业主群、公告栏宣传法规; 3. 建议开通社区举报渠道(如电话、线上平台),鼓励居民监督反馈。 作为普通居民,我们理解养狗人士的爱狗之心,但公共安全与秩序不容忽视。 望政府重视民生问题,尽快推动整改,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此致 敬礼! |
回复部门: | 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25-05-15 |
回复内容: |
承办单位:永乐派出所
回复内容: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我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前往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2025年5月20日,我所安排民警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骊珠广场小区进行了走访调查。走访过程中,民警向部分业主发放了文明养犬宣传彩页,引导居民规范养犬行为,现场未发现业主遛狗不牵绳现象。同时,民警前往物业办公室,督促物业加强文明养犬管理,要求在业主群内转发文明养犬宣传内容,强调要强化小区日常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 物业积极响应并采取行动:一是迅速安排人员对小区进行全方位巡逻,并在小区大门口监督巡查,加强进出人员携犬情况检查;二是承诺一旦发现小区院内存在犬只排泄物,将第一时间清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三是将针对小区养犬业主开展精准宣传,及时传达文明养犬知识,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持续关注小区养犬情况,切实维护公共秩序与环境。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