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辅助浏览

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永乐中学乱收费
写信时间 2015-01-26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永乐中学七年级(11)班班主任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全班学生带至其家中补课,现在向每个学生收取补课费1000元,极大的加重了家长的负担,也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政策,请你们严格查处,给我们一满意的个交代。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1-26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教育体育局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信件已收悉,关于学生家长反映“永乐中学七年级(11)班班主任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将全班同学带至家中补课,每人收取1000元补课费问题”,县教体局高度重视,派员对以上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镇安县永乐中学七年级(11)班共有学生56名,未发现该班班主任将全班学生带到家里补课的问题。据调查,该班班主任近期利用周末时间学习驾照,没有时间给学生补课。县教体局责成永乐中学班子要高度负责,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自查,严禁任何教师有偿补课,若有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将此项内容做为校长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谢谢各位家长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热情欢迎各位家长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