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永乐中学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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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5-01-26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永乐中学七年级(11)班班主任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全班学生带至其家中补课,现在向每个学生收取补课费1000元,极大的加重了家长的负担,也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政策,请你们严格查处,给我们一满意的个交代。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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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15-01-26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承办单位:教育体育局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信件已收悉,关于学生家长反映“永乐中学七年级(11)班班主任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将全班同学带至家中补课,每人收取1000元补课费问题”,县教体局高度重视,派员对以上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镇安县永乐中学七年级(11)班共有学生56名,未发现该班班主任将全班学生带到家里补课的问题。据调查,该班班主任近期利用周末时间学习驾照,没有时间给学生补课。县教体局责成永乐中学班子要高度负责,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自查,严禁任何教师有偿补课,若有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将此项内容做为校长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谢谢各位家长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热情欢迎各位家长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