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关于我村野猪泛滥,粮食大减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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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5-06-20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大人: 我是西口镇长发村二组联星村民,近几年来我们这里野猪泛滥,粮食每年还没成熟就被成群野猪吃掉,今年麦子还没成熟,成群的野猪就在地里乱跑,麦子也被打倒,现在很多村民每天晚上都要在地里看野猪,以防野猪来偷吃粮食.这几年农作物被野猪害的村民都不敢种庄稼了,现在习主席都说了,要保证农民的利益,这些野猪一年又一年的残害农民的辛勤劳动,他们也没办法,我看到这有个县长信箱,我就说帮他们试试,请县长明察帮我们解决这个野猪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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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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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15-06-20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承办单位:公安局 回复情况:现将《县长信箱》反映“野猪泛滥,粮食减产”来信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野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因野猪活动造成庄稼损失的农户可向当地镇政府申请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