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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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5-03-09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县长你好:我妈是去年3月办理的残疾证,是一级残疾,请问一级残疾的补助标准是多少?补助是如何发放的,谢谢???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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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15-03-09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承办单位:残疾人联合会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信件获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县委、县政府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在省市对我县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未纳入省市补贴对象的残疾人由县级财政予以解决,全县残疾人生活补贴实现全覆盖。具体补贴对象为截止上年度 9月30日 前,具有镇安户籍且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每月80元,二级每月50元,三级、四级每月30元,发放程序为:每年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残联按核定的补贴人数和标准,由县惠农资金发放管理中心办公室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残疾人家庭账户。 按照政策规定,李阳的母亲是2014年3月办理的残疾人证,其生活补贴自2015年1月才可享受,补助标准为每月80元,在2015年底将一次性拨付到惠农资金一卡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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