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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
写信时间 2015-06-10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国家提出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师实施生活补贴政策,相邻的柞水县相关补助早已经发放到位,请问我县具体政策什么时间可以落实,谢谢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6-10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教育体育局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张兰同志反映“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贴政策”问题,现答复如下:  

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2013]106号)要求,“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坚持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商洛市教育局于2014年底对实施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问题进行了调研,在省、市政策未出台之前,我县教体局已于20149月下发了《关于给单人教学点和特别边远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镇教体字[2014]252号),规定:对在单人教学点和特别边远、条件艰苦学校工作的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标准分为每人每月100元和200元两个档次,2014年已发放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款183600元(计134人享受),这个政策将在省市新规定出台之前继续实施。  

20155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规定:全省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基础200元,每满一年工龄,在基础标准上增加10元,将从201511日起实施。现在,乡镇工作的教师都能享受乡镇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