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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巩固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规范机关运行、凝聚工作合力,为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依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办字〔201951号)及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镇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字〔20196号)文件等综合改革系列政策文件要求,紧贴县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股室(14个)

(一)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信访维稳、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建设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本系统财务、制装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财务预决算编制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市场监管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

股室职责:负责市场监管系统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政审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定系统内部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市场规范监管股

股室职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含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经营秩序。负责拟定全县市场秩序规范监管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实施网络商品交易日常监督管理,维护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监管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商品质量;协调处理网络商品交易消费纠纷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定期发布网购消费警示;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协调查处合同欺诈、网络商品交易等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各类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含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承担镇安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四)信用建设监管股

股室职责: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的应用指导工作;参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全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参与查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及无照经营的行为。承担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五)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和广告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专利、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依法处理本县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和专利侵权案件;依法促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专利等注册工作;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负责公益广告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工作;参与和配合查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镇安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六)公平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股室职责:负责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拟定反不正当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参与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管理直销活动;承担价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打击传销相关工作;承担县打击传销工作协调机构日常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信访维稳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参与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承担镇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镇安县放心消费创建协调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七)食品安全协调股  

股室职责: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镇(办)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专项工作督查督办;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防控;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八)食品生产监管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县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主体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负责指导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收集、汇总上报相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承担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控和监督抽验、评价抽验及后续监管等工作;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以及问题食品召回。

(九)食品经营监管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流通环节企业主体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流通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收集、汇总上报相关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承担食品流通环节风险监控和监督抽验、评价抽验及后续监管等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以及问题食品召回。

(十)餐饮服务监管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县餐饮服务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餐饮服务主体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负责指导食品小餐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收集、汇总上报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验、评价抽验及后续监管等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以及问题食品召回。

(十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药品经营、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和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实施保健用品和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风险监控和监督抽验、评价抽验及后续监管等工作;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指导中药材市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医药物流企业的日常监管;承担药品流通领域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规范管理;承担全县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调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管理制度,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及问题产品召回。

(十二)质量计量综合监管股   

股室职责:负责贯彻实施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县质量发展协调机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质量提升和标准化战略;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分析报告区域产品质量状况;承担生产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查、检查及检查后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服务质量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拟定发布地方标准;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工业、农业、旅游业及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管理区域内的商品条码工作;负责标识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工业计量、能源计量、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获证单位及产品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镇安县质量强县工作推进委员会相关工作。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股室职责:负责拟定全县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充装、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承担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镇安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

(十四)综合执法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培训、普法宣教及综治维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涉嫌犯罪的依法进行移交;负责有关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聘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下属机构和基层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制定和完善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2个)

(一)市场监管服务中心     

中心职责:负责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市场监管网络系统及相关网络系统(智慧监管系统、多媒体系统及内网账号管理维护等)的监测运行、维护运用;承担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市场监管系统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服务工作;承担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科技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成果推广、技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指导“12315”“12331”“12365”和“12358”网络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以及投诉案件的分办、督办、统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和信访案件的分办、督办、统计;受委托承担外商投资主体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监督管理; 承办县非公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大队职责:作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机构,具体负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反垄断、物价、盐业、商标、专利以及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等领域执法职责;负责以县市场监管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承办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镇安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914-5322751

办公地址:镇安县宏华街74号

办公时间:1月-6月 8:00-12:00   14:00-18:00

                7月-8月 8:00-12:00   15:00-18:00

                9月-12月 8:00-12:00   14:00-18:00

 

机构领导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经2022年10月18日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局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所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戴勇同志:主持县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负责非公党建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汪杰:牵头负责县质量强县工作推进委员会综合工作;负责县局日常工作;负责质量、计量、标准、目标责任考核、乡村振兴、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市场监管领域综合安全协调等;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意识形态、人才及政工人事工作,分管质量计量综合监管股、机关党建办、政工人事股、县局机关驻村工作队;联系包抓永乐、达仁市场监管所工作,指导联系县质量技术检测检验所;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琦:牵头负责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国家卫生县和文明县城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培育、市场规范监管、信用监管、网络交易、生态环保、无照非法经营整治、青年妇联等工作;分管市场规范监管股、信用建设监管股、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监管股;联系包抓柴坪、庙沟市场监管所;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党组成员李俭:具体负责餐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联系包抓铁厂、大坪市场监管所;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翁涛:牵头负责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工作;负责项目资金争取、政务信息、食品生产及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管以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饮食用药市场领域安全整治、食品及农产品抽检、大健康产业发展、食品行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文明县城、资产管理、机要保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网络安全、基础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系统工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监管股等;联系包抓西口和茅坪市场监管所;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党组成员蒋国和:牵头负责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镇安县放心消费创建协调领导小组)及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等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监管、综治维稳、招商引资和包抓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综合执法股、公平竞争与消保维权股;联系包抓木王、月河市场监管所;指导联系县消费者协会;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党组成员孙炜:牵头负责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市场综合执法、执法大队驻村帮扶等;分管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包抓回龙和青铜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党组成员蔡浩毅:牵头负责县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综合工作;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及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非公党建、投诉举报、智慧监管及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试点等工作;协助局长负责非公党建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非公党建办;联系包抓米粮、高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联系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级主任科员庞世庆:协助李俭同志分管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县和文明县城食品行业技术指导等工作,联系包抓云盖寺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同时,县党组班子成员在具体分工基础之上,建立推行实施AB角制度,具体为:汪杰与蔡浩毅同志一组,王琦与蒋国和同志一组,翁涛与李俭同志一组,AB角之间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由对应另一领导代为处理其分管的重要活动和重大行动,AB角领导分管的力量可相互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

内设机构

县局各党支部,各股室队所:

为健全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完善中层干部,进一步建立起德才兼备、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结构合力的干部队伍,凝聚奋发干事工作活力,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经2022108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完善县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中层股室人员,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人:童文鹏

副主任:张坤钰

二、县市监系统工会

负责人:姚元重,负责做好机关及基层单位事务保障工作。

三、机关党建办

主 任:谢忠彪,兼创文创卫工作。

四、非公党建办

主 任:方照华,兼县个体私营协会秘书长,具体负责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

五、政工人事股

股 长:杨 娥

六、市场规范监管股

股 长:王世臻

七、信用建设监管股

股 长:冉 丹

八、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管股

股 长:李付军

九、公平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股 长:汪昭成,兼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十、食品安全协调股

股 长:王高立

十一、食品生产监管股

股 长:郭永锋

十二、食品经营监管股

股 长:蒋立博

十三、餐饮服务监管股

股 长:邢显章  

十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股 长:倪德良

十五、质量计量综合监管股

股 长:宋 文

十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股 长:何兴文   

十七、综合执法股

股 长:赵洪涛

由于机构改革等历史原因,本次定岗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并结合县局实际进行,所有涉及人员不得将本次定岗作为定编依据。同时,请以上调整人员在发文即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原承办未结案的案件仍由原承办的同志负责办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股室腾退置换,尽快步入岗位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