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在镇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传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紧扣“一厅四地”发展定位,坚持“三个一”检察工作思路,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工作理念实现新突破,干事创业展现新担当。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坚持司法办案与维护稳定、保障安全、服务发展同向发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因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和“断卡”行动,刑事案件受理数量明显上升,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0件69人,批捕37件5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4件274人,起诉122件152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激增,加强公检法之间的协作配合,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案情,完善证据,准确定性,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1人,追赃挽损100余万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分不同身份角色,分层处理,起诉与境外电诈犯罪团伙长期合作的境内“引流”“跑分”犯罪团伙3个,5名主犯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在校生或底层“卡农”,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总体部署,扎实开展“护航民营经济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刑事打击职能,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行为,办理非法经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4件4人;立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涉企案件46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办理的督促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行业专项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市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开展“检察官进企业”专项活动,在陕西合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向包联企业赠送《企业建设运营法律风险提示》等书籍,了解企业所需,提供法律服务。
(三)切实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当好新时代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起诉9件10人。促进源头治理,紧盯耕地保护、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58件。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认真落实“田长、林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同提升法治保护力度。
(四)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选派1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担任驻村工作队员,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任务,为柴坪镇金虎村争取资金36万元、安装路灯40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推动平安镇安建设,投入宣传资金10余万元,制作悬挂平安建设宣传标语4处,拍摄宣传片1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不断提升平安建设“九率一度”。积极参与城市创建,认真落实青槐社区第三片区牵头责任,先后投入资金4万元,配合开展国家卫生县评估验收、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等工作,着力打造干净舒适的人居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切实树牢为民理念,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打击、保护相结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一)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加强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共护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加大食药安全领域案件办理力度,从严打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等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4人,追索销售金额10倍惩罚性赔偿金;办理食药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督促行政机关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饮用水、电梯等领域安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协同行政机关排查消除安全隐患30余处。开展“涉营运车辆安全驾驶”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协同行政机关排查纠正营运车辆驾驶员“带病上岗”情形,确保出行安全。
(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两手抓,推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追诉性侵、暴力伤害等犯罪,4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5人。针对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机动车辆等问题开展综合履职9件次。办理的督促履行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职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3部法治课入选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法治进校园”精品课,本院获评全市首批“护苗”教育服务基地。
(三)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扎实开展“民办医院和民办幼儿园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治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问题,推动出台《镇安县幼儿园临聘教学岗位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维护女性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与县妇联等部门建立多元联合救助机制,协同山西晋城市、安康旬阳市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司法救助,为涉案困难妇女、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15.5万元。
(四)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双进”,扎实开展网络接访、视频接访,深入镇村开展多元解纷30余件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树牢“如我在诉”的理念,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各类信访事项67件次,回复答复率100%。坚持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如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因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潜逃,被害人家属长期上访。犯罪嫌疑人潜逃25年后归案,面对关键证据缺失,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接续发力,协同公安机关开棺验尸补强定罪关键证据,被告人最终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起多年信访案件得以划上句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优势,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做优刑事检察。以加强刑事检察全流程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同时自觉接受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履职制约,确保司法公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1件。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助力刑事审判提质增效,针对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提出抗诉1件,获二审法院改判。推进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协同发力,针对强制措施、刑罚执行监管过程中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5件,均被采纳并整改。
(二)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努力做强民事检察。维护程序公正,对民事审判违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0件。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实现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的1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虚假诉讼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案例研究优秀成果。做实支持起诉工作,对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提起民事诉讼32件,挽回各类损失70余万元。办理的15名农民工“讨薪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三)做实行政检察。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审查办理,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6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紧盯就业、住房、社会治安等民生领域,立办案件8件,守护民生民利,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对10件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10份,督促行政处理11人,有效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维护司法执法公正。
(四)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抓好“4+10”法定领域办案,重在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43份,诉前整改率100%,实现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均获法院支持。2件案件获评省市典型案例。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活动,深入推广应用最高检“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吸纳31名具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线索提报、专业咨询、整改评估,推动更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五)加强检察侦查。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加大直接侦查工作力度,调查核实上级院交办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其中处级1人、科级2人,本院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可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准确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对证据有疑问、有争议的案件依法自行补充侦查。在办理一起公安部、省公安厅高度关注的指定管辖轻伤害案件中,依职权自行补充侦查,补强定罪证据,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
四、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积极争取县委关心支持,提拔“90后”部门负责人1名,职级晋升3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化“党建领航·红映栗乡”党建主题活动,创新“1153”党建工作机制,邀请全市各区县检察长观摩交流,成功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月末现场会,不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做实“立足岗位做贡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二)提升队伍专业素能。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专业化为核心,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大力培养素质精良的检察人才。坚持学练赛一体、传帮带结合,推进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实战化教学,组织“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及中检网、检察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各类业务培训600余人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对30岁以下年轻干警进行一对一结对帮带,提升干警综合素能。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竞赛,先后推荐1名干警代表陕西检察机关参加全国行政检察业务竞赛、2名干警代表商洛检察机关参加全省首届检律论辩赛。1名干警荣获“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个人”,全院累计获得个人表彰43项。
(三)全面深化从严治检。严格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综合组监督,全力支持工作开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8次、节前集体廉政谈话5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事项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建立健全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相关机制,出台《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将检察权规范化运行从日常抓起,从细节管起。
(四)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按期报告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6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发布检察办案数据及相关案件信息,邀请2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加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双进”等主题检察开放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4件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集体三等功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表彰20项,办理4起案件获评省级优秀典型案例,在省部级以上媒体平台刊发经验材料4篇、宣传信息20篇。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在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们深受鼓舞也深感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组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工作创新发展和“争一流”上还缺乏韧劲和狠劲;二是亮点、品牌不多,“三有”争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素能还存在短板,法律监督履职能力还需持续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4年工作任务
2024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厅四地”发展定位,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始终坚持“因人制宜谋发展,凝心铸魂谱新篇”的工作思路,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以更强意志筑牢政治忠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筑牢政治忠诚,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思想根基。坚定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让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政治意识,确保法律监督始终体现党和人民意志。
二是以更优履职为大局服务。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审慎办理各类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切实维护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以更实举措为人民司法。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公正司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从严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扎实做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稳心”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为群众纾困解难,厚植民生福祉。
四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在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在监督效果上见真章。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理念,充分发挥自行补充侦查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提升自身能力水平,解决民事检察“不专”“不会”问题。强化上下联动、一体履职意识,解决行政检察“不敢”“不力”问题。注重办理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解决公益诉讼“不精”问题。建强办案团队,解决检察侦查“不强”问题。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把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开展岗位练兵、同堂培训,推荐更多骨干参加业务竞赛,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持续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各位代表,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新的一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紧扣“一厅四地”发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努力为镇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