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辅助浏览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5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聂显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西口回族镇上河村一组

宗地:256.20

房屋:241.21

住宅

2

孔凡红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金花村二组

宗地:200.15

房屋:227.82

住宅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9日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