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5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聂显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西口回族镇上河村一组 |
宗地:256.20 房屋:241.21 |
住宅 |
|
2 |
孔凡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金花村二组 |
宗地:200.15 房屋:227.82 |
住宅 |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