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镇安县委办公室、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镇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下达了《镇安县2023年度畜牧产业补助(经营主体)项目申报指南》(镇牧中心函〔2023〕14号)对全县规模养殖场予以扶持补助。经过项目入库、申报评审、方案批复、施工建设、自评验收等环节,现将2023年度畜牧产业补助(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对象补助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相关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9日。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12317 0914-5338098
通讯地址:镇安县前街庙巷66-5号
公示单位:镇安县畜牧兽医中心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
第一批2023年度畜牧产业补助(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对象补助结果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