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3 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及现场检查,下表所列的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标准要求,拟同意该企业变更申请。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变更事项 |
检查员 |
镇安县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迎宾路分公司 |
镇安县永乐镇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63号 |
无 |
朱进 |
张艳 |
张艳 |
零售 |
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生化药品;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 |
将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由伍静变为张艳 |
不进行现场检查 |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4日
监督电话:0914-5323111
通讯地址: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迎宾路22号)
邮 编:711500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