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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5日在镇安县第党的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传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县委、市检察院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以“质量建设年”和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一、强化政治建设,捍卫“两个确立”

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方案》,先后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及宣讲活动20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各项决定、部署和指示。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及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任务分工方案》,将检察履职纳入党内法规要求的轨道。

努力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助力打造“党建领航·红映栗乡”党建品牌。重新组建党支部,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支部委员,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立足检察职能,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开展“党建领航 追赶超越”“弘扬新思想 共筑中国梦”等主题党日及各类活动30余次,引导党员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服务中心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8件23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9件95人。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其中2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漏犯1人。随着刑事犯罪结构深刻变化,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刑事犯罪占比不断攀升,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34.78%;不起诉33人,不诉率44.68%,充分体现“严”的震慑作用和“宽”的教育作用。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面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助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清理“挂案”1件。深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我县2018年以来侵犯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逐案核查,努力营造安全、稳定、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乡村振兴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派出驻村工作队,精准开展帮扶工作。积极谋划产业发展,多方争取发展资金,推动强村富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参与抗旱救灾,解决饮水难题。面对农户住宅失火,奋力灭火挽损,组织房屋修缮,募集爱心捐款,帮助百姓渡过难关。严格落实县委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先后选派30余名干警,下沉6个社区卡点、2个隔离酒店开展防疫工作。领导班子身先士卒,带领团队24小时驻守塔云山高速卡口,统筹做到防住疫情、畅通物资、护好民生。

坚决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落实“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8件21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73件。督促恢复林地10亩、修复耕地20亩、治理河道30公里、整治非法排污点15处、清理垃圾25吨,督促赔偿生态赔偿金4万余元,建立协同工作机制2项。办理的1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起诉1件1人。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组建自侦办案团队,发现移交相关案件线索6件,调查核实案件3件,提请市院立案后侦查办理1件2人,协助其他县院办理3件3人。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侦办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2篇自侦办案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刊载推广。

三、践行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持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积极办理食药、公共基础设施、寄递等领域案件10件,督促整顿药店、卫生室、诊所243家,排查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点10余处。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全市率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3件,促使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监督立案1件1人,批捕、起诉4件5人,建议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均被采纳。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4人。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及法律援助等各项特殊检察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清理校园周边涉黄、涉暴有害读物,针对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教职工入职查询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份,全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立案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同比增长42.8%,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万元。依法向10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0.7万元,司法救助办案总数、司法救助率均位列全市第一。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落实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制发相关检察建议书13份,采纳率100%。办理的1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及时选派1名副检察长担任第一书记,成立朝阳小区联合党支部,投入经费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小区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各类来电来信来访69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选派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云课堂”、现场法治课等方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5场次,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主动构建大宣传格局,用心传播检察“好声音”,通过“两微一端”、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2万余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宣传信息230余篇,其中: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一类媒体刊载16篇。

四、提升监督质效,守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召开座谈会8次,会商案件22件,监督重点案件31件。依法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4件,追诉1人,纠正违法22件次,制发检察建议书10份。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6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针对监管执法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份。完成对柞水县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1份。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坚持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办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8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提请抗诉1件。扎实开展“办小案 暖民心”专项活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持续做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品牌,加强协作联动,联合11个部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被全市推广。

行政检察提质增效。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扎实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检察建议案件,全年共办理案件31件,同比增长24%。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围绕就业、住房、社会治安等民生热点,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公益诉讼更加有力。牢记“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呼声,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8件,同比上升42%,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加强国有财产保护,积极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方式,立案办理案件1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追缴国有财产36.14万元。针对校外托管机构“脱管”现象,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镇安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镇安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五、夯实发展根基,强化履职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用活“三项机制”,主动汇报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争取党委、上级检察机关支持,新任命党组成员3名、副检察长1名,提拔内设机构负责人4名,有效破解队伍建设难题。招录检察官助理1名,聘任制书记员7名,结合人才优势定员定岗,优化队伍结构,推进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积极落实各类人员职级待遇,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坚持学练赛一体、传帮带结合,分层分类培训1000余人次。组织法检警律同堂培训,提升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办案能力,2名检察官被纳入全省检察人才库。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向“外脑”借智借力,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5名,选任听证员6名。创新调研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调研力量,注重培养会办案、善总结、能写作的优秀检察骨干。

提高智慧检务水平。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成数字化档案室、标准化检察听证室建设及讯问室改造项目,优化升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网上信访系统2.0等办案系统,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检察内网、电子政务内网分保测评和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工作,全面实现检察内网国产化,确保检察工作更加安全。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四治四提”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清廉镇安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线。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形成内外监督合力。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恪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持续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并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县政协及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协助办理县政协交办提案2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公开听证41人次,定期公开法律文书37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件、程序性案件信息83件,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能参与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回顾这一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镇安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检察办案理念还须持续更新;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还不够,法律监督效能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检察办案能力还须不断提高。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县第十九次党代会和县委党的十九届四次全会部署,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为镇安打造“一厅四地”、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化落实县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

二是主动服务中心大局。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筑牢防止返贫、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底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三是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现代化司法理念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指导办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深化创新能动履职,以融入式、协作式、溯源式、开放式、数字化检察履职方式,推进镇安检察工作现代化。

四是全面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推进法检警律同堂培训,引导干警真学、善思、强能。深入开展“五比五赛”擂台比武活动,打造“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台,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干事氛围。狠抓全面从严治检,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

各位代表,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新时代新征程,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苦干实干、勇毅前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镇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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