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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全面采用国家利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的高精度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底图,综合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互联网+调查”等技术手段,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4年多,经过调查人员共同努力,调查了108718个图斑,现场举证图斑累计42530个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现状。

经镇安县政府批准,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20810.84公顷(312162.6亩)

水田1.59公顷(23.85亩),占 0.01%;

水浇地141.65公顷(2124.75亩),占0.68%;

旱地20667.6公顷(310014亩),占 99.31%。

耕地主要分布米粮镇、青铜关镇、永乐街道办、高峰镇、大坪镇、西口回族镇、柴坪镇、月河镇、庙沟镇,占全县耕地的77.7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3.82公顷(2607.3亩),占全县耕地的0.84%;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11.2公顷(9168亩),占2.94%;

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336.87公顷(50053.05亩),占16.03%;

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031.77公顷(135476.55亩),占43.4%;

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657.18公顷(114857.7亩),占36.79%。

二、园地1373.26公顷(20598.9亩)

果园45.52公顷(682.8亩),占3.31%;

茶园829公顷(12435亩),占60.37%;

其他园地498.74公顷(7481.1亩),占36.32%。

园地主要分布在达仁镇、柴坪镇,占全县园地的69.03%。

三、林地310850.8公顷(4662762亩)

乔木林地305260.1公顷(4578901.5亩),占98.2%

竹林地230.95公顷(3464.25亩),占0.07%;

灌木林地3523.99公顷(52859.85亩),占1.14%;

其他林地1835.76公顷(27536.4亩),占0.59%。

林地主要分布在木王镇、月河镇、永乐街道办、柴坪镇、青铜关镇,占全县林地的54%,其余镇区林地均匀分布。

四、草地439.19公顷(6587.85亩)

天然牧草地141.07公顷(2116.05亩),占32.12%;

其他草地298.12公顷(4471.8亩),占67.88%。

主要分布在茅坪镇,占全县草地的25%。

五、湿地94.08公顷(1411.2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类型主要为内陆滩涂。分布在柴坪镇、庙沟镇、月河镇、青铜关镇等4个镇,占全县湿地的7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115.95公顷(91739.25亩)

建制镇用地771.74公顷(11576.1亩),占12.62%;

村庄用地4955.54公顷(74333.1亩),占81.03%;

采矿用地322.51公顷(4837.65亩),占5.27%;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6.16公顷(992.4亩),占1.08%。

七、交通运输用地2960.85公顷(44412.75亩)

铁路用地71.09公顷(1066.35亩),占2.4%;

公路用地1125.26公顷(16878.9亩),占38%;

农村道路1763.92公顷(26458.8亩),占59.58%;

管道运输用地0.58公顷(8.7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44.17公顷(51662.55亩)

河流水面3387.24公顷(50808.6亩),占98.35%;

水库水面1.86公顷(27.9亩),占0.05%;

坑塘水面26.43公顷(396.45亩),占0.77%;

沟渠14.16公顷(212.4亩),占0.41%;

水工建筑用地14.48公顷(217.2亩),占0.42%。

主要分布在月河镇、柴坪镇、青铜关镇、永乐街道办、木王镇,占全县水域59.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县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一厅四地”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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