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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30日在镇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30日在镇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高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7298人,不批准逮捕1529人。提起公诉111154,不起诉1120人,批捕起诉准确率达100%。快捕快诉了“4·10”危险物品肇事案、“11·24”故意杀人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的熊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6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7万余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宣传发动群众,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不动摇,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受理提请批捕涉黑涉恶罪名类案件1625人,以涉恶案件起诉11人。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受理来电来信来访46件次,均依法办理。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关注弱势群体,对4名因案致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积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教育主管部门发检察建议9份。深入学校开展了“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青春路上·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7场次,组织学生旁听涉恶案件庭审及宣判等普法活动2场次,为法治镇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充分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新职能,强化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一是着眼保护生态环境。积极配合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旬河湿地生态环境两项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7件,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份,督促清理垃圾30余吨、复平河道35公里、补种苗木1万余株、停产整顿污染企业1家。办理了我县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究非法狩猎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940元。二是着眼保障食药安全。“疫苗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介入监督,实地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疫苗接种流程。9月起,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源地保护、网络餐饮监管开展检察监督,办理诉前监督案件39件,促使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三是着眼守护耕地等公共资源。立案调查侵占土地、非法采石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环境资源案件20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检察建议17份,督促恢复耕地37.97亩、林地14.24亩,督促行政处罚200余万元;旬河沿线私人非法采砂作业全部关停,拆除、撤离洗砂、采砂设备31套、违建生产生活用房2860间,非法占用的河滩地、护岸地基本恢复。

精准施策强产业,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院之力抓紧抓实。选派作风硬、懂产业的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不折不扣地落实县委“六条铁律”,组织干警深入包扶的1个深度贫困村和包联的4个贫困村,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提升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在包扶村先后建成4大产业基地,引进龙头企业4个,成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6个,修复、拓宽产业路30余公里;单位和干警捐款10万余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开办爱心超市、帮助贫困学生;联系省检察院爱心人士与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孤寡老人、留守学生送去慰问品,得到群众好评。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完善对侦查活动以及捕后撤销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等延伸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逮捕起诉必要性和漏罪、漏犯以及从轻、减轻情节的审查力度,确保不枉不纵。全年依法监督立案611人,监督撤案88人,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罪12起、漏犯17人,向侦查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提起抗诉、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提出抗诉1件,书面纠正审判违法4件次。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依法监督与息诉罢访并重,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并重,办理监督案件5件,发检察建议3份。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坚持提前预警、到期催办、定期通报等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对看守所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3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检察建议4份,切实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对全县15个镇办7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检查30次,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9份。在两个镇办设立了派驻检察室,为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进行探索。
   
三、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
   顺应检察体制改革,推进“12309”转型升级。调整职能定位,落实纪法衔接,清理转隶后积案68人,起诉35人,不起诉33人。将原“12309”职务犯罪举报中心,升级改造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使其成为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事项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践行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高效便民服务理念。

落实刑事诉讼改革,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在省、市检察院部署“捕诉一体”改革后,我院积极响应,制定了“捕诉一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办案规程,明确了办案组织,细化了办案流程。目前,所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均按照“捕诉一体”模式进行审查。坚持宽严相济,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简繁分流,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办结周期缩短了25%,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检察官择优选升、检察辅助人员职务序列转换和书记员聘任工作。按照“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12个办案组,院领导在内的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12名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411件,3名院领导直接办理67件,占办案总数的16.3%,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

四、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一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全体干警学习63次,党组成员讲党课8次。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报请批准成立了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三是以学促建,以建促学。以机关党建为载体,以巩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抓手,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察大讲堂”等系列活动,积极创建检察文化品牌。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一是坚持学习培训强素质。全年共计选派30余人次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3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多途径、多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派遣干部赴兄弟县院学习交流经验,全面提高干警法学理论素养和检察实务技能。二是培养年轻干警挑重担。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队伍传承,发挥人才领军作用,重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警担任部门负责人,平均年龄35岁,青年人才优势逐步显现。

以检务公开为导向,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一是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02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0条。二是加强检察宣传。积极适应“互联网+检察”的新形势需要,通过“两微一端”推送各类检察信息152条,编发检察情况15期,在各类媒体发表检察信息171篇、理论调研文章57篇。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共赢。及时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谋求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对人大决议、交办事项认真落实,及时回复。走访联络人大代表76次,征求意见建议69条,全部进行梳理,件件予以落实。去年7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1名班子成员履职报告。12月份,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了“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向代表汇报了检察改革新进展,听取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保证了检察权的健康运行。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以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32017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8名干警受到省市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业务工作还有短板,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健全办案组织、完善绩效考核,以及整合检察资源、发挥整体效能方面还要加大探索力度;三是检察工作借助“外脑”不够,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水平不高,“智慧检务”建设有待继续推进;四是队伍能力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50岁以上员额检察官占比较大。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目标,推动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新时代镇安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打击和保障职能,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稳定、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服务“三大攻坚战”,按时保质保量脱贫摘帽。同时,找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和发力点,为镇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要坚持更实举措,推进平安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腐败问题治理,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保障和关注弱势群体权益,强化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新作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坚持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积极适应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为目标,破解监督难点,突出监督重点,特别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等公益保护的监督力度,全面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

四要坚持更全发展,推动“四大检察”。立足“捕诉一体”和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优刑事检察。在提升民事监督的质量效果和精准度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公信力,做强民事检察。以典型性、引领性行政诉讼案件监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组织开展好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办出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做好公益诉讼。

五要坚持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实施政治立检、素能兴检、作风强检、规范建检,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证。

各位代表,新时代召唤新作为,新担当不负新使命。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前进、接续奋斗,努力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为镇安经济社会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检察答卷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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