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镇安县电子政务中心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镇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az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镇安县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镇安县前街100号,邮箱地址:zazfw@qq.com,邮编:711500,联系电话:0914-5325285)。
一、概述
2018年,我县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工作思路,扎实有序推进。完善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结合镇安实际,进一步明确财政、发改、安监、市监、国土、住建、人社、民政等重点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责任。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二)完善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网站普查要求,将各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整合到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通过“镇安发布”政务微博和“镇安县人民政府”政务微信开展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规范申请办理程序,畅通信息公开工作渠道。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实现标准表单、标准化流程,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通过网上系统、电子邮件、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更加注重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减少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申请量较大,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渠道。坚持问题导向,细致梳理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或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整改建议书等制度,促进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
(四)严格监督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县电子政务中心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下发信息公开督查通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地生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政府主动公开信息5150条,其中:公开政府文件105条,政策解读4条、财政资金信息128条、人事信息6条、公示公告39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05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2。同时对外开展了“申请公开”业务。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了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奠定了基础。积极回复网民关切,2018年回复办理《县长信箱》信件及各类投诉信件1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镇安县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回复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镇安县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度,镇安县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需要进一步夯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全部为兼职,无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少数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借助云技术、大数据,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严格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实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规范公开工作,提升公开水平;四是加大平台整合力度。通过创建全省集成政务公开示范县,整合各领域公开信息,加大对信用平台信息等部门专有平台整合力度,适应新形势下的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