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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17年,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商洛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心组织部署,狠抓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县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了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镇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镇安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完善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镇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镇安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镇安县人民政府会议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查程序,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逢文必审制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报送县政府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征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备案登记,对年初制定的《镇安县税收保障办法》及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登记备案。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各类文件214份,其中政府文件68份、政府办文件116份、政府会议纪要30份。是加强政府合同审查。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客观实际,在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上下功夫,切实规范合同行为,减少和预防合同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截至11月底,县政府法制办共参与审查修订政府重要合同、协议30余份,有效规范了政府决策行为。

(二)严格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镇安县行政执法证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938名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执法证件“红、黄、绿”卡管理,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通过“管证”来“管人”,促进了全县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印发了《镇安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对本单位执法事项、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实施机关、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全面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扎实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全面完成了15个镇办、20个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裁量基准的梳理编制工作,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公示。

(三)整合力量,加强行政行为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镇安县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专题工作会3次,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抽调县人社局、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人员及政府法律顾问组成联合评查组,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坚持评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对存在的案卷手续不全、程序缺失等方面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今年共组织评查案卷210件,限期整改案卷9件,其中优良执法案卷201件,优良率为96%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加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复议部门问责机制,倒逼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目前,受理行政复议2件、诉讼案件2件,已全部办结。

(四)突出重点,创新法制工作举措。一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办法》,在县政府、县直部门、镇(办)分类分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共聘请法律顾问80余人次。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参与各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信访矛盾调处、重大合同起草和审查等法律事务。年以来,为政府提供涉法事务咨询和论证60余次,审核各类政府合同、协议30余份,为政府部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200余件。二是深入推进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在全面推进政府法制中,我县抓住“关键”,盯住“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解决现实中学用脱节、法治能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不断提升全县干部学法用法和政府法制的能力水平,让领导干部真正成为加快法治建设的合格“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县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通知》、《镇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每次政府常务会安排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轮流组织参会领导学法,有效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2017年以来,政府常务会共组织部门一把手学法活动10余次,先后领学了行政诉讼、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和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对记录主体、记录方式和记录内容等进行了明确,有效推进了各单位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试点单位县公安局、县市监局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基本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保存和固定执法证据,客观准确记录执法行为,保证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还比较滞后,人员大多为兼职,专业性人员比较缺乏,严重制约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三是机构改革之后,各镇办与县级有关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受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培训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送法上门、互动参与、以案释法等方式,积极组织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普遍开展政府法制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以此引领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敬畏与尊崇,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完善执法监督。完善行政层级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工作考核制度和执法证件的“红、黄、绿”卡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完善政府法制考核内容,科学优化考核指标,将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与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有机结合,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不断提高政府法制整体工作水平。

(三)理顺工作机制。围绕“追赶超越”目标,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方面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理顺各镇办与县级有关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根据《关于强化乡镇政府职能依法委托乡镇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委托的方式,依法赋予镇办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解决好基层政府无执法权、基层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

 

                                                                                                             镇安县人民政府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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