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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安县2018年政府法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法发〔20182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镇安县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镇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226

 

镇安县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商府法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法制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政府法制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以更加敬业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镇安“三县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研究制定《镇安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做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

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镇安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树立先进典型,提高整体水平。

3.坚持实行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二)健全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统计上报县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程序,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各项工作。

5.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6.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废止不利于改革发展和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数据库,及时公开和更新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查阅。

7.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做好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续聘工作。继续完善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准入、考核和激励等制度,做好法律顾问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作用。

8.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严格落实《商洛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政府及部门起草签订的合同协议应当全部经过法制机构审查,认真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防止出现因合同协议违法造成经济损失,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9.做好上级政府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上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法规规章草案进行讨论,提出客观合理的意见建议。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10.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落实,推进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

1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镇安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梳理执法依据、权限和责任,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充分运用单位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执法信息,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镇安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3.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镇安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先进行法制审核,再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使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14.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入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资格审查、培训考试、信息录入等工作。

1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执法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加大重大处罚、强制、复议等案件备案审查,防止发生错案而引发重大不良后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大重点行业案卷集中评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1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受理渠道,健全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17.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院案件庭审旁听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8.深化行政调解工作。深入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健全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做好行政纠纷的调解,提高调解工作效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五)深入开展政府法治宣传和理论研究

19.办好政府法制网站。及时准确更新内容,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交流法制工作情况,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更好地发挥法制工作的“窗口作用。

20.加强法制工作信息编报。做好政府法制信息的撰写、编报、采用、统计和通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采用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法制工作实效。

21.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撰写理论文章,做好法制论文征集上报工作。年内,各镇办、各部门至少推荐一篇法制论文参加全市评选。

(六)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

22.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完成政府法制工作任务。

23.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研讨交流等形式搞好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全县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

24.充实法制工作力量。加强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强化法制工作保障,推进法制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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