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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镇安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4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职能,进一步做好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常议,将政务公开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组建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具体落实,逐层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证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通过市统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统计微信平台等发布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回应部门及群众数据查询、充分满足了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人士的统计数据需求。精心编印了《2023年度镇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向县领导和各相关单位呈送,体现统计决策参谋助手的职能职责。收到政府网站留言3条,均全部按时答复完毕。

(三)新媒体政务信息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开通“镇安统计”微信视频号,制作发布《找回遗漏》《数出有据》《追根求源》《经普心声》等16期视频,畅通互动交流渠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统计内网专栏中“区县要事”“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栏目,全年,共发布信息20余条。通过新媒体“镇安统计”视频号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工作宣传视频10余期。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县统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已按时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业务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各业务股室配合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安排专职干部负责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信息内容及时传送和更新。相关统计分析材料、统计数据均按规范流程进行公布,其中:省、市统计部门反馈数据确认后及时公布;各股室撰写的信息、分析实行分级负责,经股室负责人、保密员、主管领导三级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将保密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定期做好平台的维护、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严格的监督保障制度,层层监督、不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全面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的更新工作,全面确保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统计数据方面的公开信息数量偏少;三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需加强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工作实效。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确保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统计法制的宣传,加强我县统计数据的分析,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资料,特别是反映县域经济运行状态等相关数据的分析和解读。三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加强部门内部工作协调,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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