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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现对镇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的G345木王林场至栗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15日。如该项目建设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联系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投诉举报(地址:镇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电话:0914-5339370)。公示期满未收到该项目的欠薪投诉举报线索,镇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依申请全额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项目名称G345木王林场至栗扎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镇安县交通运输局

承建单位: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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