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镇安县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更新县城至梅花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予以公示,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许可。
地 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
电 话:0914-5336866
经营主体: 镇安县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起讫地:商运司镇安客运站至梅花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自定
日发班次下限:1班
车辆数量及要求:壹辆小型中级客车
经营期限:5年
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