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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田银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原灵龙镇)莲池村六组个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2576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银珠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25


权利人汪名恩(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门里村五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5413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克贤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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