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郭周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铁厂镇西沟口村五组个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915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周武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权利人高昌善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高峰镇青山村(原新坪村三组)十一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1第1992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昌善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