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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忠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前街146号房产所有证遗失,证书编号:房证字(1988)第07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所有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忠智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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