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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商洛佳丽影二手车经营中心等158户企业和 镇安县春祥瑞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决定的公告

镇市监列异字【2024】第1号

商洛佳丽影二手车经营中心等158企业(名单附后)和镇安县春祥瑞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9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在202411日至630日期间,未按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并向社会公示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将上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不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决定,可以自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镇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2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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