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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
发布时间:2019-05-20 10:53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19-00418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5-20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3月7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关于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工作。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排查范围为:城镇范围内全部在建安置住房,城镇范围内全部在建保障性住房。自3月4日起至3月10日,各市(区)住建部门对辖区所有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进行排查,省住建厅将于3月10日起对各市(区)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通知》指出,此次将全面排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排查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有无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对存在实体质量问题的项目,要进一步排查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和发包承包情况,排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落实质量责任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排查销号;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好典型,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同时认真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创新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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