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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安县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17:08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民政局 浏览:
索 引 号 016071292-2015-00110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1-17 文  号

镇民发[2015]127

镇安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镇安县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

现将《镇安县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安县社会救助工作

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商洛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政民发2014130号)和《商洛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商政民发〔20156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保障民生为主线,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创新、先行试点”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规范管理程序,创新管理模式,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相关社会救助政策。通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创建任务和具体内容

除回龙镇完成和平村和双龙村,柴坪镇完成向阳村、余师村和松柏村创建任务外,其余各镇(办)至少完成1个村(社区)的创建任务(详见附表)。创建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制度,明确受理、办理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二)设立统一社会救助受理窗口。依托各镇办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受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临时救助、受灾救助等民政救助业务。按照“一明显三摆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摆放救助政策宣传单、摆放救助申请办理流程图、摆放申请一次性告知清单,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要求,在便民服务大厅公示各类救助政策、申请办理流程图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制度。

(三)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档案资料。

1、村(社区)社会救助资料:

1)五保供养供养人员台账;

2)低保户花名册(每季度);

3)低保边缘户台账(扶贫部门在册贫困户);

4)一般贫困户台帐(指因灾、病、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不符合五保、低保救助条件,不属扶贫部门在册贫困户的家庭);

5)低保对象与经办人关系备案台帐;

6)社会救助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7)社会救助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报告单;

8)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发放到户签收单。

2、镇(办)政府(街道办)社会救助资料:

1)镇(办)政府(街道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制度》文件;

2)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单;

3)各类社会救助申请一次性告知单;

4)低保救助审核、审批工作资料;

5)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季度报告表;

6)低保金发放花名册(到户);

7)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审核、审批工作资料及发放花名册;

8)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申请、发放工作资料;

9)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登记册及分办、转办、办理结果等工作资料。

(四)硬件建设

1、村(社区)硬件建设

1)有不低于10平方米的社会救助业务办公室;

2)配备有1-2名专(兼)职社会救助业务工作人员;

3)有不低于1平方米的社会救助专用公示橱窗,并做到低保信息长期公示;

2、镇(办)硬件建设

1)有不低于50平方米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

2)配备有3-5名专(兼)职社会救助业务工作人员;

3)有不低于4平方米的社会救助专用公示橱窗,并做到救助制度、申请办理流程长期公示;

4)社会救助业务标识牌规格统一、醒目,门类齐全;

5)配备有3-5台电脑,3-5个档案柜,1-2部座机电话等办公用品。

三、实施步骤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5910--920日)。组建县、镇(办)创建工作机构,确定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村,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周密安排创建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920日—1020日)。按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对创建点在册低保、五保对象逐户逐人进行排查,一查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是否准确,二查低保资金、五保资金、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资金是否足额兑现到位;三查农村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定期复核、近亲属备案资料是否齐全,档案是否规范;四查社会救助工作群众知晓率、满意率是否达标;五查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维护是否及时;六查一般困难、低保边缘、特困户是否分别登记在册;七查敬老院安全、卫生、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在确保救助准确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好亮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检查验收阶段(1020日—1120日)。认真自查,查缺补漏,完善提高。县民政局按照《商洛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创建标准》及《商洛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创建评分细则》,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社会救助工作情系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安定和谐,各镇(办)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民政工作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厘清工作职责在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镇(办)政府受理申请、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审核和公示的主体责任;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协助镇(办)政府做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相关工作。县、镇、村三级要厘清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规范救助程序。

3、做好宣传工作。各镇(办)要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作为创建活动的一件大事,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既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对群众的政策宣传,也要加强对民政干部和村组干部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熟练使用社会救助政策的能力,推动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阳光运行。

镇安县民政局

                            2015910

附:镇安县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创建点

回龙镇和平村和双龙村

柴坪镇完成向阳村、余师村和松柏村

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合村       达仁镇丽光村

大坪镇旗帜村               月河镇八盘村

米粮镇门里村               铁厂镇新声村

木王镇月坪村               高峰镇永丰村

西口回族镇岭沟村           青铜关镇铜关村

云盖寺镇东洞村             茅坪回族镇茅坪村

庙沟镇蒿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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