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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文宏在镇安县党的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9 11:08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17-0004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1-09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201717日在镇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镇安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屈文宏

             

各位代表:

我代表镇安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2012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共受理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4583件,审结4559件,与上个五年同比增长17.62%。其中,2016共受理各类案件1114件,审(执)结1090件,结案率97.85%,与上年同比增长5.36%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网络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先后组织公开审理了程某某诽谤案、李某某寻衅滋事案、南某某污染环境案、张某某(副局级)、汪某(正处级)、刘某某(正处级)等一批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加强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既惩罚犯罪,又保障人权。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06670人,审结496651人,生效判决被告人56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5人,有力地惩罚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其中,2016年受理刑事案件123件,审结113件,结案率91.87%,与上年同比增长3.32%

(二)公正审理民事案件,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化解重大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劳动报酬司法保护。妥善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关系。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3311件,结案3300件,其中审结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和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关乎民生的案件2650件,与上个五年同比增长21.5%。其中,2016年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828件,结案817件,结案率为98.67%,比上年同比增长3.40%。五年来,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71.37%切实做好小额速裁工作,扎实推进裁判文书简化工作,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三)认真处理行政争议,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14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后,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结案9件。五年来共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83件,审查完毕183件,其中,2016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3件,审查完毕33件,审查率100%。为行政部门开展各类专题法律讲座42场次,化解重大项目建设和城镇建设中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

(四)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落实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监督审查和信访督办三项制度,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与公安、金融等机构开展信息交换,强化执行联动及威慑。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74件,执结57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800.54万元。2015年以来共发布失信黑名单73人,累计曝光“老赖”62人,司法拘留42人,罚款3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网上拘留1517人,有力保护了胜诉人合法权益。2016年我们按照商洛市中院部署迅速开展“雪豹行动”,充分利用新媒体曝光“老赖”名单,有效运用执行查控系统,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题。2016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0件,执结127件,执结率为97.69%

(五)加强涉诉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诉求。开展“集中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对交办的7件涉诉信访积案,采取院长接待日、院长包案、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公开听证、法律释明、司法救助等措施,全部化解。为15名涉执行、信访特困群众落实经济救助15.6万元。建立信访案件双合议制度和审查制度落实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风险评估、错案追究等工作制度,提高服判息诉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产生。

(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全力推动平安建设。针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经济社会管理中的问题,五年来共发出司法建议11件,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预警、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推进“假释帮教一体化”工作,积极参与缓刑、管制和假释罪犯的社区矫正,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坚持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结合镇安实际,开展审判工作进寺院活动,促进民族团结。五年来开展各类形式法律宣传131场次,着力推进“平安镇安”建设。

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推进公正司法

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司法服务领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一)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发回、改判和指令再审案件评查通报、跟踪反馈机制,坚持定期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推进均衡结案。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到98.20%扎实开展“法律文书、庭审两评查”和“析案明理”活动,评查庭审72件次,评查各类案件4564件、裁判文书2381份,法官干警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案件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二)规范调解工作机制,促进案结事了。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在院机关设立了“诉前调解窗口”,6个人民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与村委会、居委会和工青妇等组织密切协作,邀请人民调解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德高望重的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尽可能把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五年来全院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120,与上个五年同比增长2.67%

(三)打造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五年来,公开巡回深入发案地审理案件1280余件,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案件73件,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133份。开展“法院开放周”活动,通过案件庭审旁听和法院新闻发布等方式,让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司法。在全县政法系统率先开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发布微博、微信3600余条,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先后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商洛市人民政府、镇安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微信转发380余次。

(四)创新司法为民机制,深化便民举措。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选任人民陪审员53名。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审判案件820件,参审率为78.77%,同比上升51.7%。建成了功能齐全的诉讼服务中心,在6个人民法庭推行法律文书公示栏、便民投诉站、便民联系卡、去向公示等便民措施。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五年来,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329.84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深入米粮镇门里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投入50余万元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推动主导产业发展。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素质

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审判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有了明显进步。

(一)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化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良知教育。明确“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思路,把支部建在庭室上,把红旗亮在岗位上。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担当、比廉洁、比服务、比口碑”和“院庭长带头示范、支部战斗堡垒示范、党员个人先锋示范、素质能力过硬示范、审判质效实绩示范、服务群众口碑示范”的“六比六示范”活动,积极拓展学习领域,不断巩固学习效果。我院先后被省、市法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商洛市委确定为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观摩示范点,被县委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基层法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司法能力。采用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大培训。五年来共选派法官参加省、市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600余人次,举办民诉法、刑法、调解技能、人民陪审员等各类培训班25场次,提升司法技能。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等评选活动,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提高学习成效,五年来共11名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举办了演讲比赛和学术论文、调研工作比赛等活动,注重法官干警的情操培养。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断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充分运用司法巡查、举报核查等方式,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组织干警参观商州监狱、洛南道廉文化教育基地等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五年来,共开展各种专项检查19次,检查庭审37场次,监督案件执行26件次,警示训诫谈话7人次,不断增强法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聘任廉政监督员14,畅通监督渠道,强化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崭新气象。

(四)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不断激发新活力。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予以接收,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充分利用网络、微信、邮寄等手段实施预约立案,提供简捷、高效、便民的立案服务,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序推进法官员额制度改革,按照公平择优遴选的原则,选拔出13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官进入员额,顺利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一)加快推进“两庭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134月开工建设,总投资3500万元,于201511月份正式建成投入使用。201612月,米粮法庭新综合审判楼投入使用,至此,6个基层法庭全部建成标准化法庭,有效改善了司法条件和群众的诉讼环境。五年来,累计投入资金3900万元,新增建成审判综合楼8400平方米,新建米粮人民法庭860平方米。

(二)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化建设,实现中省市县法院四级联网,建成6个科技法庭,抓好案件卷宗材料与办案流程“同步录入”、“同步查询”,全面推进网上办公办案,所有审批事项、公文流转全部在网上进行。建成了审判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审判管理、执行查控、目标考核、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大数据”研判。

(三)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为院机关和基层法庭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执法记录仪,配发信访案件管理和办公自动化软件,信息化办公、办案条件不断提高。配发办案用车、办公桌椅、空调等设备,办公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五年来,累计投入500万元,物质装备水平不断提高。

(四)加强人才储备。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审判一线力量。五年来共招录公务员17人,聘任制法警、书记员、网络管理员36名,新招录的青年干警及聘任制法警、书记员安排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全院在职干警8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65人,本科学历以上占83.75%。五年来,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增长15%,为做好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始终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县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措施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创新联络机制,拓宽联络渠道,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执行21件次,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加强专项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省、市、县各级的肯定,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荣誉,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连续五年被县委评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和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必须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贯彻群众路线;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些法官干警职业素养不高,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少数法官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司法作风不正,司法权威不高;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受理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处理难度加大,执行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难,对正常诉讼秩序造成影响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给予关心帮助。

六、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不断地贯彻商洛市中院“1162”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努力创新便民举措,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实现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眼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持续不断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建设生态文明大县、旅游休闲名县、资源循环强县”的总体部署,以富民强县“五大工程”为核心,深化内涵,创新举措,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污染环境等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继续做好涉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建设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推动我县城镇化建设;健全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和执行兑现率,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着眼于提高司法能力,持续不断地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确保廉洁司法。完善法官业绩考核档案和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好法官的办案积极性。深入挖掘法治文化的内涵,打造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继续抓好学习培训、实践锻炼,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着眼于保障群众权益,持续不断地提升审判质效。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规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注重评查与问责纠错、总结审判经验的有机统一。严格审限监控,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案件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法官办案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绩效考评对公正司法的研判与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审判五进”活动,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着眼于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不断地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开展“六比六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个人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和实践养成相结合,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党员法官干警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职业精神。加强联络退休老党员,请老同志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

(五)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持续不断地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围绕司法改革和审判工作实践,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电子法院,深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着眼于改进自身工作,持续不断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健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拓展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力争实现普通程序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参审。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属于人民,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人民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我们将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县同步够格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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