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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7:46 来源:镇安县政府 编辑: 王赟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0278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31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县卫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各项工作,突出公开重点,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政务公开水平得到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增强,有效助推了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着力建机制、强保障,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把信息公开质量,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平稳、高效运行。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机构简介、招考录用、财政预决算、事业单位信息、卫生健康相关服务机构信息等累计101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镇安县卫生健康局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件,收到该政务公开申请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完成了申请事项的答复及沟通等相关工作,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同时,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县长信箱办理工作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了解、耐心解答、及时回复,1-12月共办理涉及卫健部门的12345政务工单89件,满意率达95%,所有工单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工单办理工作在全县41家县直单位中综合排名靠前,及时回复县长信箱转办信件3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县卫生健康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督办,并具体承办相关事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健康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每季度召开各股室中层及以上干部会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题研究,进一步引导各股室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各股室牢固树立本股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有效促进各股室及时、有效报送政务公开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持久化、制度化。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原则、范围及主要内容、时间及公开程序进行明确规定、责任划分,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各相关股室对网站发布的政策文件从出台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创新举措、关键词解释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严格把关,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精准性,切实达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实际效果。

三是完善公开内容。本着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将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疫苗接种、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儿科诊疗机构、妇幼项目服务、宫颈癌筛查等医疗服务机构地址、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使群众办事举措应知尽知、惠民政策应享尽享,让办事政策流程“多公示”,使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重大政策和重点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拓展公开方式和内容,对县委第四轮巡察、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决定、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调剂、特岗全科医生试用期满聘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信息、财政预决算等政策及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共公示医疗机构信息7条,行政处罚决定17条,财政预决算5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群众对政策看得到、听得懂、可监督。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坚持“动态化管理,实时公开更新”原则,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镇安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构简介、许可服务、处罚、公益事业单位建设、决策预公开、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审计报告、建议提案等规定栏目,主动公开卫生健康政策、政策执行情况、政务要闻、公示公告等累计221条,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卫健工作政策、情况、进程,进一步增强了宣传内容的可读性、生动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完成“镇安卫生健康”“健康镇2030”微信公众号信息备案,清理关闭“僵尸”微博账号1个,定期更新微信公众号资讯,未出现逾期未更新现象。

5.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县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每次下发的政务公开整改清单,县卫健局以整改为指导、为契机,直视问题,补足短板,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的内容,促进内容更全面、更丰富、更便民,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水平,开创为民服务新路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如政策解读板块内容较为单一;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性、持续性还不够强。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时刻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部门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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