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辅助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13 14:02 来源:卫生健康局 编辑: 卫生健康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213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3-13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3月5日以来,我省西安、宝鸡、汉中、杨凌报告多起本土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面临的疫情风险和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严防疫情输入,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3月1日以来,有西安、汉中、宝鸡、杨凌旅居史,以及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所在省份的来镇返镇人员,或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要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谎报瞒报个人旅行史、接触史的,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来镇返镇人员排查管控。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镇返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镇返镇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观察;对有本土疫情的省份(包括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省份)及省内有疫情地市(西安、宝鸡、汉中、杨凌)的低风险地区来镇返镇人员,扫固定场所码,查验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其抵镇后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加强日常健康监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排查管控。持续加强“两站一口”和边界卡口排查管控,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严格落实排查管控措施;广大居民进入饭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门店、住宅小区、单位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扫固定场所码等措施;对没有手机的老人、儿童要做好身份信息登记;对未按规定设置场所码或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商业门店或公共交通工具,按疫情防控要求严肃查处。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开展晨午检和因病缺课追踪工作,每日开展校园预防性消毒,确保校园相对隔离独立,加强门禁管理,减少与外界的联系。看守所、养老院、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实施封闭管理,倡导视频探视;对旅游景区、影院剧院、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限流、戴口罩、扫码测温等措施。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大型会议、培训等采取线上方式举行,严控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提前制定防控方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举办活动5个工作日前向属地镇(街道)或主管部门申请,并向镇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参加线下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格审批程序,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请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请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或村委会报备,并落实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五、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及时规范接种新冠疫苗仍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传播,特别是避免发生危重症及死亡病例的最有效手段。请全县3岁以上人群尽早全程接种,18岁以上人群尽快实施加强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镇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